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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2007年旅游安全知识竞赛笔试 考场规则(考生须知)
一、考生进入考场,只准带身份证、黑色字迹的钢笔、签字笔以及铅笔、圆规、直尺、三角板、橡皮等,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。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(如移动电话等)及电子手表、涂改液、计算器。
二、考生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进入试室,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,以便查对。
三、迟到15分钟,不准进场。
四、考生拿到试卷时,必须首先检查试题的页数是否有空白页。对试题有疑难题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;但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或空白页、漏页等问题,可先举手,得到监考员许可后可询问。
五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考生必须在试卷上答题,答在草稿纸上或不按各题指定位置要求答题全部作废。
六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、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。要独立思考,独立完成答卷。交卷后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七、考试开始30分钟后,才准交卷出场。未交卷者,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试室。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反扣桌面,双手放置桌下,待监考员将所有试卷收齐核准数量后,方能离开试室。凡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的,取消考试资格。
八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对于违反纪律者和有舞弊行为的考生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给予取消成绩等处分。对扰乱考场秩序,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,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。
中山市旅游企业安全知识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00七年六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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